关于我司业务人员开展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


    即日起,所有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洽谈的公司员工,必须持有我公司开具的介绍信,方可进行业务开展,否则将视为该员工的个人行为,我公司将不承担其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。

2015年6月3日

江苏红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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